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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人:高振南      发布时间: 2018-10-25      点击次数:

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2018年开放课题招标指南

 

为促进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的发展,深化本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加强实验室的开放与交流合作。2018年度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拟对全国同行进行开放课题招标,现发布申报指南如下:

 

一、资助的研究方向:

1、口腔组织工程技术的基础研究与临床转化

2、口腔组织工程宿主因素研究及安全性评价

3、硬组织发生及相关疾病的机制研究

4、皮肤组织工程研究

5、口腔微生态与口腔疾病研究

 

二、研究年限:201911日~20211231

 

三、资助科研经费:约35万元/项。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本开放课题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取得口腔医学或基础医学的学术硕士或博士学位。

 2、非本院在职职工(外单位正式职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11日以后出生)。

 4、已发表SCI一篇及以上,或在山东大学规定的A类核心期刊发表发表研究论文二篇及以上。

 5、具有良好的相关研究基础。

 

五、项目管理规章:

见附件1《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年开放课题规章》。

 

五、申请方式:

1、申请书模板格式见附件2

2、申请书正文后必须附课题负责人的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最近五年发表论文全文,以及20181010日后由地市级以上查新机构提供的查新报告的复印件。

3、应有一名本实验室的研究人员作为其指导教师,并附导师签字的同意书。

4、在2018年11月30日24:00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交送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本实验室,并将电子版发至373028796@qq.com。过时不再受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44-1号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科研办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531-88382979

Email: 373028796@qq.com

                                                   2018年1022

 

附件1

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规章

甲方: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

乙方:项目负责人

第一条 开放课题执行期限为3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不能达到结题要求(第二条)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该课题的执行,并取消乙方所在单位的所有人员以后申请本开放课题的资格。

第二条 导师规定:课题申请人应有一名甲方正式在职的研究生导师作为本课题的指导教师。

第三条 结题要求:乙方在研期间,须以甲方导师作为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山东大学核心A类专业杂志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英文期刊论文标明完成单位为“Shan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Oral Tissue Regeneration, Schoolof Stomatolog,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Shandong, China”。中文期刊论文标明完成单位为“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不能按期达到结题要求者,甲方有权终止课题、不再批准报销费用。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本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要求,按时完成计划进度,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甲方报送计划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乙方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或未按时完成计划进度,甲方有权冻结拨款。

第五条 经费报销规定:甲方对课题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乙方报销经费须经甲方主任和导师同意签字后,方能报销。

第六条 乙方如果不能按期结题,只可申请一次延期结题,最长期限壹年,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延期结题申请书,详细说明原因,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能延期结题。

第七条 执行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经费超支者,甲方不再追加经费,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保证使该项目能按计划完成。

第八条 上述开放课题规章解释权归科研办。

 

附件2

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