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文件
山大口字(2019) 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
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院师生医务职工:
《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积分管理办法》业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
2019年4月1日
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积分管理办法
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我院师生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为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安全稳定管理工作,严肃重点实验室纪律,保障重点实验室“科学、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为我院师生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秩序良好的科研实验环境,使入室研究生、本科生和科研人员养成人人关注实验室安全、爱护科研仪器设备、维护实验环境卫生整洁的道德风尚,制定重点实验室积分管理办法。
一、积分加分和减分说明
所有入室培训合格人员每人均有80分信用积分作为“基本初始积分”。
信用积分分数越高,意味着遵守实验室的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管理、配合实验室服务工作。
加分说明:实验室的安全及正常运行需要所有入室人员的共同维护和互相监督,对值得鼓励的行为,将按照相应条款获得相应的加分。
减分说明:违反实验室相关制度和规定,将严格按照相应条款减除相应积分。若重复同一错误,将按相应扣分值2倍递增扣分。
所有信用积分的每月被加分和扣分情况可以在重点实验室网站( http://www.sdkeylabdent.sdu.edu.cn)的“管理规定”栏进行查看,每月更新一次,如果发现积分被错误减分,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释者,请联系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或致电55699217。
二、积分应用说明
研究生、本科生实验完毕出室后,实验室将其最后积分上报研究生、本科生管理办公室,取消积分值低于80分的研究生、本科生的评优、评奖资格。
若分值超过100分时,将作为实验室信用学生,享有实验室空间占用及24小时入室实验等优先权。
若分值低于70分,节假日入室实验、门禁权限、动物饲养等均受到限制;分值低于60分者,将暂停其实验,需重新培训参加考核后方可再次入室;分值低于60分累积超过2次者,则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室实验资格。
重点实验室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对所有入室实验人员全面实行积分管理。
三、加分条款:
编号 |
加分项 |
具体加分 |
1 |
入室后,无任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
1分/月 |
2 |
举报他人违规违纪行为,经核实有效 |
3分 |
3 |
积极主动配合实验室服务及工作、协助公共场所和公共物品管理 |
1分/次 |
四、减分条款:
编号 |
减分项 |
具体减分 |
1. |
恶意破坏他人实验进程、人为损害他人实验物品(动物、细胞、试剂等) |
扣除所有积分,清退出实验室,同时上报学院进行相应处理 |
2 |
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包括失火消防事故、未关闭水阀等) |
10分 |
3 |
私藏有毒、有害和易制爆等危险品 |
8分 |
4 |
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
5分 |
5 |
实验室公用物品使用完后未归还原位、未进行仪器设备归零、未关闭仪器设备电源、未清除所产生的垃圾 |
5分 |
6 |
废液、废物、腺(慢)病毒、动物尸体、感染性锐器等未按规定处理 |
5分 |
7 |
违规违章使用设备(包括未经批准,无人值守过夜开机使用通电设备) |
5分 |
8 |
违反动物伦理(包括虐待动物、未及时补充动物饲料和饮水) |
5分 |
9 |
动物咬伤、锐器伤等未及时上报,个人培养细胞污染隐瞒不报 |
3分 |
10 |
需预约或登记的设备、物资等(含钥匙领取),未按规程进行使用 |
3分 |
11 |
未按时缴纳应缴实验费用(包括硬组织切片等) |
2分 |
12 |
私自带领未办理入室手续人员进入实验室 |
2分/人次 |
13 |
实验记录检查不合格 |
2分/次 |
14 |
未按规定严格区分实验区和生活区 |
3分 |
15 |
一天以上不来实验室,占用桌面、超净工作台、实验台面等公共区域 |
1分/天 |
16 |
无故(特殊原因须事先请假)不参加实验室通知召开的会议 |
1分/次 |
17 |
多次违反实验室相应管理规定 |
加倍扣分 |
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
2019年4月1日